



機構名稱
武昌區人民政府南湖街辦事處
機構職能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居民群眾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指導、支持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加強社區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發揮社區居民委員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自治能力。
(三)加強社區服務建設,組織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做好有關社會保障工作。
(四)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治安防范工作,保護殘疾人、老年人、婦女、青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維護轄區社會穩定。
(五)協調、指導抓好街道經濟工作,促進街道經濟發展。
(六)抓好轄區內愛國衛生、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美化、綠化、凈化城市環境。
(七)依法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八)參與檢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共配套設施的落實,指導、監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暫住人口管理、防火救災、安全生產等工作。
(九)向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群眾來訪事項。
(十)辦理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