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武漢市武昌區人力資源局
機構職能
區人力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人力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的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區人力資源事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就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創業扶持政策,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形勢分析研判、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負責推進全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全區職業能力建設工作。負責落實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負責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員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落實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實施國家功勛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綜合性意見和方案,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執行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并完善相關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組織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