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圍繞區委、區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檢查、反饋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對區委、區人民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區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收發文電的處理和日常事務工作。
(三)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落實或組織落實區人民政府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重要綜合性材料和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圍繞全區中心工作和重點問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為區政府決策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
(五)負責對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向區人民政府報送的請示、意見、函件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六)遵照區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部門對區人民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七)負責辦理省、市、區領導交辦的重大事項、有關信訪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建議案提案辦理責任的分解、督辦工作。
(八)負責區人民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
(九)指導全區鄉村振興工作。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