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武昌分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 測繪地理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 監測評價制度、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
(三)組織落實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 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承擔轄區內的權屬爭議調處。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 集、整理等工作。
(四)承擔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負責落實全民所有 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和報告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全民 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改制企業資產處置、閑置 土地處置等相關工作。
(五)承擔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 展規劃、開發利用標準。協助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落實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 市場監管。
(六)承擔國土空間規劃的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分局 責任范圍內城市設計管理、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用地預審和臨時用地管理工作。
(七)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貫徹執行生態保護補償 制度,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八)配合開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測繪執 法,依法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九)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 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