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武昌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試行)》解讀

  • 2020-11-26 00:00
  • 來源: 區審改辦

為全面推進武昌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各部門按照行政職能分工,全面清理政務公開事項,編制形成《武昌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試行)》(以下簡稱《目錄》),現對《目錄》制發情況解讀如下:

一、總體要求

根據《武昌區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工作要求,對照國務院有關部門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按照部門行政職能分工,全面清理政務公開事項,結合我區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實際,編制完成武昌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

3.《國務院有關部門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

4.《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0〕39號)

5.《武漢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關于制定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方案的函》

三、匯編原則

1.強化統籌協調。區審改辦負責統籌《目錄》編制工作,督促各牽頭部門按照《方案》時間節點完成各領域事項梳理,推廣普適編制要求,鼓勵各部門擴大公開范圍,補齊特色要素,形成全盤規范、重點突出、亮點顯著的工作格局。

2.堅持標準指引。全面對照國務院有關部門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根據區域實際工作進行梳理調整,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事項,指導政務公開在標準化的軌道下開展,有目標、有秩序地推進各項任務。

3.立足基層實際。結合武昌區區域發展重點任務,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行業發展特點和工作基礎,結合“四辦”改革工作,加強政府信息收集、管理和運用與政務公開工作的協同推進,積極探索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的工作模式,及時、準確保障群眾知情權。

四、重點任務

1.事項梳理。對照國務院有關部門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按照武昌區實際區情,無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按照《方案》規定的責任分工表,由20家牽頭部門組織對25個試點領域的政務公開事項進行全面梳理,結合本部門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調整、發布情況,細化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逐步形成各試點領域標準事項目錄。

2.發布運行。各牽頭部門完成責任領域事項目錄編制后,在區政府網站對應欄目,逐項公開各領域事項目錄,并按目錄組織實施,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運行,逐步形成政務公開常態化運行模式。

3.動態調整。各部門按《目錄》組織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運行過程中,應根據政策法規的立改廢釋情況,結合區域發展實際,進行動態調整,查漏補缺,優化完善,不斷擴大政務公開范圍,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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